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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!灵芝、党参等9种物质新增纳入食药物质目录


浏览次数:606/次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3-12-11

 

NEWS01:灵芝、党参等9种物质新增纳入食药物质目录


   本次党参等9种物质经各地广泛试点论证后新增纳入食药物质目录。

   2019年11月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,允

许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。内蒙古、浙江、

贵州等省份在此基础上详细制定了开展生产经营试点的工作方案,明

确了生产加工、经营销售、风险监测等内容,并制定了试点食药物质

地方标准。完善了食药物质作为食品的安全指标,如铅、镉、砷、汞、

二氧化硫分别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,农药限量应符合农业农

村部的相关规定等


NEWS02: 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,将党参、肉苁蓉(荒漠)、铁皮石斛、

西洋参、黄芪、灵芝、山茱萸、天麻、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(以下简

称食药物质)目录。


党参等9种物质作为食药物质,建议按照传统方式适量食用,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不推荐食用。

传统方法通常指对原材料进行粉碎、切片、压榨、炒制、水煮、酒泡等。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时,应当按保健

品有关规定管理;作为中药材使用时,应当按中药材有关规定管理。

    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,一些中药材在民间往往作为食材广泛食用,在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中,

规范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。本次公布的党参等9种新增食药物质,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

安全法》和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》,充分考虑其在我国的传统食用情况、地方需求以

及国际管理经验,并经生产经营试点和风险监测,综合论证确定。


NEWS03:党参等9种物质图文解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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